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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来源:嘉兴云聘猫 时间:2019-08-30 作者:嘉兴云聘猫 浏览量:

海宁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是海宁市商务局下属国有独资企业,是我市唯一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公司本级坐落于海宁市经济开发区硖尖公路1号,主要职能是受海宁市政府委托,承担全市订单粮食、议价粮、储备粮(油)的收购、储存、销售和军供粮供应工作。公司总注册资本1200万元,公司总占地面积16.141万平方米,下设7个粮油购销站点和1个军粮供应站,主要分布于袁花、丁桥、斜桥、硖石、海昌、海洲等镇及街道。现因企业发展需要,经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同意并经市国资委核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粮库保管员4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09月02日-09月06日,上午8:30至下午5:30;

报名地点:海宁市人力资源市场1楼(海州东路548号人社局2号楼)。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基层粮库保管员4名。

三、招聘条件

1、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应聘岗位工作,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勤奋敬业,作风严谨,吃苦耐劳;

2、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执行能力和创新拓展能力;

3、海宁市户籍,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岗位所从事工作对体力有一定要求,较适合男性。

四、薪资待遇与岗位作息
1、年应发工资约6.3万元左右,缴纳五险一金;

2、粮食收购季节(每年6月、11-12月)全员加班无休;

3、平时每周实行双休,但需根据站点实际安排调休,同时需要夜间值班(站点职工轮班)。

五、报名方式、所需材料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现场报名

2、报名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1)网络报名

报名网址:jrrp.jiarrc.com,在线填写报名表,上传“报名资料”,显示已初审待复审,即报名成功。(后续需提交原件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2)现场报名

提供纸质全部“报名材料”,现场初审。委托他人报名的需同时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如招聘岗位报名不足1:3比例,则按招聘岗位比例核减直至取消。后期对该岗位重新组织报名,报名时间、地点在海宁市人才网另行公告,原报名人员无需重报。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的;(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使用限制期内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其他不宜应聘的。

六、考试办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由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委托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应用能力,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能力,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由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委托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

2、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由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委托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

考察由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在规定时间内,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八、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期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并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职位不再递补。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由公司统一分配到站点工作,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海宁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单位和个人举办各类考前培训和辅导、不发放任何考前培训等资料,不指定辅导用书。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任何机构、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本公司名义组织开展各类的考前培训辅导,否则本公司将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海宁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387291020(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一4:30)

监督电话:0573-- 87291009

海宁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doc


海宁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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