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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嘉兴云聘猫 时间:2021-06-19 作者:嘉兴云聘猫 浏览量:

嘉人社〔2021〕29号

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人力社保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省(部)属在禾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1〕39号)精神,为做好2021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年度评审计划

根据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并征求各评委会办公室意见,我局制定了《2021年度职称评审计划》(附件),请各评委会办公室严格按照计划的要求,开展2021年职称推荐、评审工作。

二、推进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数字化改革的部署要求,今年职称申报与评审要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上进行,各级评委会须在平台发布年度评审计划,具体申报要求和操作流程在评审计划中予以明确。

为促进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档案库建设,各地人力社保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要按隶属关系,将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档案库建设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督促专业技术人才及时更新个人业绩档案,实现职称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发证等一网通办。

三、其他有关要求

(一)继续教育要求。各评委会办公室要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专业课程学时和公需课程学时认定要求按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嘉人社〔2021〕19号)文件执行。

申报由我市组织评审的中、高级职称人员,必须完成2019-2021年3年的继续教育培训,为继续教育政策在职称评审中能有序过渡,对前2年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人员,允许在完成今年学时的基础上补学所缺学时,3年累计学满270学时,视作符合申报条件。

通过考试取得中级及以上资格,单位聘用时继续教育要求参照执行。

申报由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评审的职称系列,继续教育要求按照省相关规定执行。

(二)社保要求。申报由我市组织评审的职称系列,其社保未缴纳在嘉兴,但全职在嘉兴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银行工资流水、个人纳税情况证明,可以替代社保缴纳证明。

申报由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评审的职称系列,按照省高评委相关要求执行。

(三)调入人员职称认定。今年7月1日起,所有从外省(市)、中央部属单位调入和军队转业到我市企事业单位的专技人员(不包括卫生和中小学教师系列),其原有职称的认定均须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申报,高级职称由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后报相应省高评委确认,全市中级职称和市属单位初级职称由市人力社保局确认,县(市、区)单位初级职称由当地人力社保局确认,确认通过人员由相应人力社保部门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生成电子证书。

(四)相关系统及网址

1.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

https://zcps.rlsbt.zj.gov.cn/028/client/index.jsp

2.嘉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

http://zy.jxkp.net/

3.电子职称证书查询、打印系统:

https://www.zjzwfw.gov.cn/col/col1347442/index.html?webId=1&tabid=00001

4.职称评定政策、评审通知、评定结果公布网站:

http://rlsbj.jiaxing.gov.cn/col/col1229499817/index.html

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相互配合,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今年的评审工作。

附件1:2021年度职称评审计划.xls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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