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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须知返回公告列表 >>

2019-03-04

各有关单位、各位毕业生:
为进一步简化程序,方便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平就业,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和《关于进一步优化高校毕业生在浙就业手续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136号)明确的“取消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解约鉴证手续、省内就业调整手续、就业报到手续”等规定,我市对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平就业手续进行了全面调整优化。具体流程如下:

一、所需材料和办理程序
1、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在收到毕业生人事档案审核无误后,即时即办相关档案手续。
2、已就业毕业生凭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录用证明办理档案相关手续。如签定就业协议书的单位与现接收的单位不同,须由就业协议书签定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盖的《解除毕业生就业协议证明》;现已在平湖落实新工作单位的按上述要求办理有关手续;落实市外单位的,请及时办理改派手续。
3、未就业毕业生档案到档后,市人才中心即自动保管,毕业生无须办理档案相关手续,待就业后凭录用证明办理人事委托手续。

4、毕业生请自行保管《就业报到证》,市人才中心不再开具《工作介绍信》

办理地点:平湖市人力资源市场4号、5号窗口办理

二、毕业生户口迁移

(一)平湖籍毕业生凭《户口迁移证》,直接到到钟埭街道派出所公安窗口办理落户手续(钟埭街道兴平二路555号)。

(二)非平湖籍毕业生需落户人才市场集体户的人员,在明确档案已到平湖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后,可到人力资源市场5号窗口登记,凭《户口迁移证》和《入户登记表》到钟埭街道派出所公安窗口办理落户手续(钟埭街道兴平二路555号)。

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人事关系、档案委托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管理的中共党员,原则上应将党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党组织;若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平湖籍毕业生请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区域性党组织报到参加组织生活。

1、到现阶段组织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组织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平湖市委组织部”。

2、持介绍信于到期日期前到平湖市党群服务中心办理接转手续,地点:平湖市祥中路36号(公交1路、2路、12路车可达)。电话:0573-85112371,短号:612371。

3、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人员需确认本人人事档案及党员材料到达平湖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核实后出具组织关系预接收介绍信,工作单位已有党组织的开具预接收介绍信到所在工作单位;工作单位尚未成立党组织的或是无工作单位的平湖籍毕业生开具预接收介绍信到到家庭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基层组织。接收单位审查党员档案无误后,再办理组织关系正式接收手续;党员档案不齐的,待补齐后,再办理接收手续。

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工作

今年继续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工作,请各毕业生登录“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系统”进行登记。
五、咨询联系
平湖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平湖市经济开发区宏建路1068号

联系电话:0573-85015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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