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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海盐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来源:嘉兴云聘猫 时间:2019-03-14 作者:嘉兴云聘猫 浏览量:

    根据省、市、县关于加强和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要求,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巡特警巡逻处突警务辅助人员25名,均为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公安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2.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抗压能力。

    3.具有适应招录岗位要求的报名资格和健康身体条件。

    4.文化程度要求大专以上学历。符合基本条件前三项的下列人员,学历可放宽到高中。

    ①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

    ②持有驾驶A1证人员;

    ③部队退役士兵;

    ④具有国家级资质的特殊人才。

    5.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8日以后出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曾因违法行为,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且正在服刑的;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从公安辅警岗位上辞职或者被辞退、开除的;

    7.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待遇保障

    实行3个月试用期,经岗前培训合格,试用期满转正后按人均8.4万/年的标准保障(含“五险一金”)。具体薪酬根据工作岗位、工作实绩和考核情况以及划定分类分级系数确定。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9日至3 月1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45分,下午14时至16时30分。

    2、报名地点:海盐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二楼东面办公室(海盐交警大队大院内)。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程序进行,由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组织实施。

    (一)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现场填写《海盐县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登记表》。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明,持A1照的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对照应聘资格和条件逐个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科目为三项:100米(或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1000米跑。三项体能测试成绩不低于180分,未达上述要求的视为不合格直接淘汰。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体能测试成绩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体能测试总成绩达到180分(含)以上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分未达到60分的直接淘汰。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五)体检

    按照考生总成绩(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3×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的顺序,总人数超过招聘名额的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招聘名额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要求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对考察政审合格人员在海盐人事人才网或警方在线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聘用

    政审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与海盐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取得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测试、体检的,视作放弃。

    (三)各科目考试(体能测试、面试)考核前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各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凡有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顶撞裁判及工作人员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五)报考人员存在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参加公安机关的招聘考试。

    (六)体能测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海盐人事人才网站或警方在线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布。

    (七)上述“以上”、“以下”均含本数。

    (八)本公告由海盐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3-86129069(办公室) 15005831952

    附件: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海盐县公安局

    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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